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广告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制作安装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广告制作安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广告制作内容与要求
- 1.广告形式: □ 户外大牌 □ 楼体广告 □ 道路灯箱 □ 公交站台 □ 电梯媒体 □ 其他
- 2.广告规格: (宽 × 高,共 块/处)。
- 3.制作材质: (如 550g PVC 相纸 + 铝塑板、钢结构 + 亚克力等)。
- 4.广告内容: 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设计稿为准(含电子文件),最终版本以甲方签字确认稿为准。
- 5.内容审核: 乙方制作前应核对广告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甲方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等需前置审批的产品,甲方应提供相应审查批准文件。
第三条 安装位置与方式
- 1.安装位置: 。
- 2.安装方式: (如钢结构焊接吊装、粘接固定、既有媒体点位等)。
- 3.审批手续: 安装点位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点位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凭证。
- 4.乙方施工前应现场复核,若现场条件与设计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处理方案前不得继续施工。
第四条 制作与安装工期
- 1.制作周期: 自双方确认广告稿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 2.安装周期: 自制作完成验收合格且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
- 3.完工期限: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制作安装工作。
- 4.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含点位手续、设计稿变更等)导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 1.合同总价: 人民币 元(大写: ),含广告设计、制作加工、安装及相关材料费用,□ 含税 / □ 不含税(税率 %)。
- 2.支付进度: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2)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 %,计人民币 元。
-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验收
- 1.安装完成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 2.验收标准:
1)广告内容与确认稿一致,无错别字、色差超出约定范围(□ ΔE≤3 □ 其他: );
2)安装位置、朝向、高度与设计一致,画面平整、固定牢固;
3)结构稳固可靠,基础与连接件符合安全规范;
4)照明(如有)工作正常,照度符合要求。
- 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整改并重新验收;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减价或解除合同。
- 4.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且已实际投放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安全责任
- 1.施工期间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规范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 2.广告正常使用期间,因广告自身质量或安装安全问题(如脱落、倾斜)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超强台风)或甲方原因(擅自改动等)造成的,由责任方承担。
- 3.户外广告安装完工前,乙方应完成临时固定与安全防护,不得遗留施工材料、工具无人看管。
- 4.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时,乙方应及时检查并采取加固或拆除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八条 知识产权
- 1.广告设计稿由乙方创作的,甲方付清全款后,设计稿著作权归 方(□ 甲方 □ 乙方)所有,乙方保留将作品用于自身业务展示的权利。
- 2.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及品牌素材的,甲方保证相关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因此引发侵权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九条 维护与质保
- 1.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画面脱落、褪色、松动、灯具故障等问题的,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 方承担。
- 3.质保期满后甲方需继续维护的,双方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 0.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停工或解除合同。
-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 0.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相应款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
- 3.广告内容经甲方确认后因内容违法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相应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赔偿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 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附件一:《广告设计稿及确认函》
- 附件二:《安装点位示意图》
- 附件三:《审批/点位租赁凭证》
-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以上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