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策划服务合同
第一条 合同主体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婚礼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婚礼基本信息
一、新人姓名:男方 女方
二、婚礼日期: 年 月 日(农历 )
三、婚礼地点: 市 区 路 号
四、宴会场地(酒店): 厅
五、预计桌数: 桌,预计宾客人数: 人
六、婚礼形式:□ 中式 □ 西式 □ 中西结合 □ 其他: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乙方提供以下婚礼策划服务(可多选):
- □ 婚礼策划方案设计与执行
- □ 婚礼流程统筹与现场督导
- □ 场地布置(花艺、T 台、背景墙、灯光、音响等)
- □ 司仪/主持人安排
- □ 摄影/摄像(含后期制作)
- □ 化妆/造型
- □ 车队/婚车安排
- □ 婚礼用品(请柬、胸花、签到本、伴手礼等)
- □ 婚宴菜单设计、酒水安排
- □ 其他:
二、详细服务项目、规格与品牌详见附件《婚礼策划方案书》及《服务报价单》。
三、服务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婚庆行业通行标准,并按双方确认的方案执行。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方案内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 1.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新人信息、宾客名单、婚礼诉求等资料
- 2.按时支付各阶段款项
- 3.配合乙方对接酒店、司仪、化妆师等第三方
- 4.婚礼当天提供必要的现场配合(如迎宾、致辞流程确认)
二、乙方义务:
- 1.组建专属服务团队,指定项目负责人 1 名、督导 1 名
- 2.婚礼前 日内完成全部物资到位、彩排与场地布置
- 3.婚礼当天按方案全程执行,处理突发事件
- 4.摄影摄像按约定时间交付成品(精修照片 张、精剪视频 分钟)
- 5.因乙方原因导致婚礼现场出现重大失误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婚礼策划服务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二、报价包含:策划费、人员费、布置物资费、第三方服务费(司仪/摄影/摄像/化妆等)。
三、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 %(人民币 元),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 婚礼前 日支付中期款 %(人民币 元)
- 婚礼当天布置完毕验收后支付尾款 %(人民币 元)
四、乙方收款账户:
-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五、定金条款: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变更与调整
一、婚礼日期、场地等核心要素变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增加服务项目或提升规格的,按乙方最新报价结算。
三、减少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从总价中扣除。
四、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新人健康原因等)导致婚礼无法按期举办的,双方协商处理(延期举办/部分退款/全额退款)。
第七条 验收
一、布置验收:婚礼当天 时前,乙方完成全部布置工作,甲方在现场进行验收。
二、验收内容包括:花艺效果、灯光音响、背景墙、桌花、签到区、流程物资等是否与方案一致。
三、服务成果(摄影成片、精剪视频等)验收:乙方应在 日内交付,甲方在 日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合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方案布置、擅自降低标准或遗漏关键项目的,应按未执行部分金额的 % 支付违约金,并免费补做。
二、乙方未按时交付摄影摄像成片的,每逾期一日按对应项目金额 % 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负责的司仪、摄影、化妆等人员出现严重失误导致婚礼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 % 支付违约金。
五、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按总价 %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第三方责任
一、乙方聘请的司仪、摄影、化妆、花艺等第三方服务由乙方统一对接管理。
二、第三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先行承担,再向第三方追偿。
三、酒店宴会厅、菜品、酒水等问题由甲方与酒店另行约定,与乙方服务费无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在 5 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成本结算。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附件:婚礼策划方案书、服务报价单、不可抗力处理规则、人员名单。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以上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