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条 合同双方
出借人(抵押权人/甲方):身份证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借款人(抵押人/乙方):身份证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抵押贷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借款基本信息
- 1.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2.借款用途: (乙方须确保借款用于合法用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股市、期货等投资领域)。
- 3.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4.实际放款日: 以甲方实际放款凭证为准,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
- 1.借款利率: 年利率 %,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 2.利息计算方式: □ 按月计息 □ 按季计息 □ 到期一次性计息
- 3.计息起算日: 自甲方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 4.利率调整: □ 合同期内利率保持不变 □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
第四条 借款交付
-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借款交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2.甲方实际交付借款的凭证为本合同生效及借款交付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 还款方式
- 1.还款方式(可多选):
-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每月 日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 □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人民币 元)
- □ 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金额递减)
- □ 分期还本付息(详见附件《还款计划表》)
- 2.还款顺序:先抵利息,后抵本金。
- 3.乙方还款应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4.乙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甲方不得收取额外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抵押物信息
- 1.乙方自愿以以下资产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担保: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物名称 | 权属证号 | 评估价值 | 所在地址 |
|---|---|---|---|---|
| □ 房产 □ 车辆 □ 其他 | | | ¥ | |
- 2.抵押物详细信息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 3.乙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共有权争议。
- 4.抵押物已投保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保管,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 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2.抵押登记费用由 方承担。
- 3.抵押登记完成后,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抵押物保管与使用
- 1.抵押物由乙方占有和使用的,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抵押物,不得损坏、灭失或不当使用。
-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 3.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 日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甲方认可的额外担保。
- 4.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足额发放借款
- 2.有权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
- 3.乙方未按约定还款的,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优先受偿
- 4.借款全部清偿后,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 5.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 2.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 3.配合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及抵押物状况的检查
- 4.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 5.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 6.不得在抵押期间擅自处分抵押物
第十一条 提前还款
- 1.乙方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
- 2.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 3.部分提前还款的,剩余借款本金的还款期限和方式由双方另行确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 1.逾期还款: 乙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清偿。
- 2.改变借款用途: 乙方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按借款总额的 % 支付违约金。
- 3.抵押物瑕疵: 乙方提供虚假抵押物权属证明或隐瞒抵押物真实状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 4.甲方逾期放款: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发放借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5.提前解除: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 %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抵押权的实现
- 1.乙方逾期 日仍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就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2.抵押物处置方式:□ 协议折价 □ 拍卖 □ 变卖
- 3.处置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 4.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证担保(可选)
- 1.本合同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可多选):
- □ 抵押担保(第六条)
- □ 保证担保:保证人 ,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 □ 质押担保:质押物 ,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 2.担保合同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 □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附件一:《借款申请书》
- 附件二:《抵押物清单》
- 附件三:《还款计划表》
- 附件四: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
-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抵押登记机关留存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以上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