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协议
第一条 合同主体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仓储物流服务:
- 货物仓储保管服务
- 货物分拣、包装服务
- 配送运输服务
二、仓储地点: 市 区 路 号。
三、配送范围: 。
第三条 仓储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期满前 30 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第四条 仓储费用及结算
一、仓储费: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或 元/托盘/月)。
二、操作费:
- 入库费: 元/件
- 出库费: 元/件
- 分拣费: 元/件
三、配送费:按实际配送距离和重量计费,详见附件《配送费率表》。
四、结算方式:□ 月结 天 □ 预付。每月 日前出具对账单,甲方确认后 日内付款。
第五条 货物保管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货物特性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如防潮、防火、防盗等),确保货物安全完整。
二、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灭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货物自身性质、包装不当或甲方指示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购买仓储货物保险,保险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配送时效与质量
一、乙方接到甲方配送指令后, 小时内完成出库准备。
二、配送时效:
- 同城配送: 小时内送达
- 跨城配送: 小时内送达
三、乙方应及时反馈配送状态,并在配送完成后提供签收凭证。
第七条 信息系统对接
一、乙方应提供仓储管理系统(WMS)接口,与甲方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二、双方系统应实现库存数据、订单状态、配送信息的实时同步。
三、系统故障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响应并恢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时效完成仓储或配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
三、乙方私自使用、挪用甲方货物的,应按货物价值的 倍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示
- 仓储物流合同建议明确约定库存盘点周期和对账流程
- 高价值货物建议单独约定保管标准和保险条款
- 配送时效应区分淡旺季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
- 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仓储物流协议可自动同步仓储台账与配送节点数据
以上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