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伙开店协议书
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合伙人共同签署,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开设门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门店名称 | (以工商登记为准) |
| 经营场所 | |
| 经营范围 | |
| 合伙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二条 合伙人信息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通讯地址 |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第三条 出资金额及方式
一、合伙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各方出资情况:
| 合伙人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到位时间 |
|---|---|---|---|---|
| | | % | □现金 □实物 □技术 □其他 | 年__月__日 |
| | | % | □现金 □实物 □技术 □其他 | 年__月__日 |
| | | % | □现金 □实物 □技术 □其他 | 年__月__日 |
三、出资方式说明:
- 以实物出资的,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全体合伙人确认价值
- 以技术出资的,应明确技术内容、价值评估及使用权归属
- 以其他方式出资的,应详细说明出资方式及价值
四、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时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出出资额的 %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自动退伙。
五、合伙期间如需追加投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各方的追加比例和金额。
第四条 门店经营管理
一、合伙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以下合伙人负责:
- 店长/负责人: ,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 财务负责人: ,负责财务管理
- 运营负责人: ,负责门店日常运营
二、以下重大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 以上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 单笔支出超过 元的
- 变更门店经营范围或经营场所的
-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加入管理或参与经营的
- 以门店名义对外借款或提供担保的
- 转让、处分门店重要资产的
- 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
- 修改本协议或变更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分配的
三、各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通报经营情况:
- 每周:口头汇报本周经营情况
- 每月:每月 日前出具上月财务报表
- 每季:每季度提供经营分析报告
四、全体合伙人有权查阅门店财务账簿、经营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一、利润定义:门店营业收入扣除以下费用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
- 门店原材料及运营成本
- 员工工资及社保
- 房租水电等固定支出
- 税费
- 折旧费用(每月人民币 元)
- 储备金(可分配利润的 %,用于门店发展储备)
二、利润分配顺序:
1. 首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储备金
3. 按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分配时间:每(□ 月 / □ 季 / □ 年)分配一次利润,具体时间为 。
四、亏损承担:门店经营亏损按各合伙人出资比例承担。如门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各合伙人应以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补足。
五、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有或挪用门店资金及收益。
第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一、合伙门店设立独立银行账户,所有经营收入应存入该账户。
二、财务审批权限:
- 日常经营支出:单笔 元以内,由店长审批
- 大额支出:单笔 元至 元,需 名以上合伙人同意
- 重大支出:单笔超过 元,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每月 日为财务对账日,由财务负责人向全体合伙人报送上月财务报表。
四、每(□ 月 / □ 季)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五、所有支出须有合法凭证,严禁虚报、冒领。
第七条 入伙与退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
- 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新合伙人应与全体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门店的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 入伙时按门店当时的资产状况确定出资额及比例
二、合伙人退伙:
- 自愿退伙:合伙人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后退出
- 当然退伙:合伙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自动退伙
-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门店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 除名退伙:合伙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除名
- 未履行出资义务
-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门店造成重大损失
- 有损害门店利益的行为
- 违反本协议约定
三、退伙结算:
- 退伙时应对门店资产进行清算和评估
- 按退伙时的资产状况,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门店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退伙结算应在退伙事项确认后 日内完成
四、合伙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合伙份额,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方可成为新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 参加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事项享有表决权
- 了解门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 监督其他合伙人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 优先购买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
二、合伙人的义务:
-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 不得从事与合伙门店相竞争的业务
- 不得私自以门店名义对外借款、担保或进行交易
- 保守门店的商业秘密
- 遵守本协议及门店规章制度
- 协助处理门店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门店印章与证照管理
一、门店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二、印章管理:
- 公章由 保管
- 财务专用章由 保管
- 合同专用章由 保管
- 印章使用应登记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三、门店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由 保管,使用应经店长批准。
第十条 合伙期限与解散清算
一、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期满可以续期,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终止:
- 合伙期满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续期
-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 门店连续 个月亏损,合伙人会议决议终止
- 门店无法继续经营(如经营场所被征收、政策原因等)
- 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四、合伙终止后应进行清算:
- 成立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 清理资产、债权债务
- 处理未了结的业务
- 清偿债务
- 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具体违约情形及责任:
- 未按约定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出出资额的 % 支付违约金
- 私自挪用门店资金的,应全额返还并按挪用金额的 倍支付违约金
- 违反竞业限制的,所得收益归门店所有,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 泄露商业秘密的,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 未经授权擅自以门店名义对外签约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三、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一、合伙人应对以下信息保密,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 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定价策略
- 财务报表、利润数据、经营计划
- 技术秘密、配方、工艺流程
- 其他商业秘密
二、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依法公开之日止,不因合伙终止而解除。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伙人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可向门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伙人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伙人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执 份,门店留存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按序号排列):
- 1. 日期: 年 月 日
- 2. 日期: 年 月 日
- 3.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 多人合伙开店协议的核心是明确出资比例、分工权责和利润分配规则,建议在签署前对各方出资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和确认
- 竞业限制条款是保护合伙利益的重要手段,应明确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及退伙后一定期限内从事同类竞争业务
- 退伙结算最容易产生纠纷,建议在协议中提前约定退伙评估方式和结算周期,避免争议
- 财务管理是合伙经营的重中之重,建议约定定期审计制度和重大事项共同决策机制,确保财务透明
- 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多人合伙开店协议书,可自动归档出资凭证、合伙人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设置到期续约与分红提醒
以上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闪链签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